他们在这里研读经史、阐谈义理、会讲论辩、著书出书。
魏晋名士的性情学说也体现出儒道兼综的特色,他们将真情确定为人的自然本性,这样他们通过引进道家自然的学说,从而使先秦儒家性情学说进一步演变成魏晋的性情学说,正始名士王弼对情与性的关系有一个著名的观点: 不性其情,焉能久行其正?[[58]] 王弼虽以情为名教的基础,但他认为以名教的标准衡量,人的情感欲望有正、邪之分:来之于人的自然本性之情是真性,故而是正情。二程兄弟从学周敦颐以后,就一直重视寻孔颜乐处及所乐何事。
[[54]]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第179页,文物出版社1998年。他曾十分警惕地指出过:曾点意思,与庄周相似。学者总是需要表达出自己的独特个性、自由思想,才可能做出有创造性的学术成就,故而在精神人格上表达出对独立思考、隐逸洒脱、率性任情、玄远清淡的自发强烈追求。[[3]] 《后汉书》卷九十七,《党锢列传第五十七》。但是道家将自然、无为规定为人性的内涵、人道的原则,它又不能为以世俗生活为起点、以政治抱负为目标的士大夫们提供人生的依据。
而且,这种自我内心的愉悦不可能依据知识累积、概念思辨,那是探寻外在事物的规律性而不是发现自我内在的快乐。……真、仁之世,田锡、王禹偁、范仲淹、欧阳修、唐介诸贤,以直言谠论倡于朝,于是中外搢绅知以名节相高、廉耻相尚,尽去五季之陋矣。其零星赴辕求取者,一概不准。
在运用这种间接方式限制书院自治权的同时,皇权主导的官方力量直接参与书院的创建与修复,使书院自治权受制于行政权力。教学内容的选择与书院所尊奉的学术学派、山长的教育思想密切相关。二.古代书院自治权的限定 尽管中国古代书院具有自治权,但与西方近代大学相较,其自治权是有限的。在城市自治精神、自治方式的直接影响下,这些学者社团利用各种途径争取自治权,以获得教会、君主和市政当局的认可,在获得法人地位的同时,追求学问的尊严与学者的自由。
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朝廷赐书给白鹿洞书院,开朝廷赐书之先河。不仅如此,皇权有时还会根据统治的需要抡起政治权力的大棒,削弱或剥夺书院的自治权,明代中后期四次禁毁书院即是典型例子。
统治者通过指定科举考试的内容与形式,引导包括书院在内的教育机构按照科举考试的模式培养人才,最终实现其政治控制的目的,为科举培养人才成为教育机构的主要职能。十一世纪之后,欧洲的一些沿海地区的商业得到迅速发展,在意大利的沿海地区出现了商人聚集的城市,如佛罗伦萨、博洛尼亚等。四川莲峰书院也在科举考试年份增加招生名额,乡试年份增加招收生员20名,待遇与正课生相同,享受书院提供的津贴。书院为科举服务在明清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其人才培养基本上是以科举为目标。
心学的代表人物王阳明在贵州龙场悟道之后,先后创建和修复龙冈、濂溪、稽山等书院研究与传播心学。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庭关系与政治关系是同构的,国的政治关系中包含着家的伦常关系,家的伦常关系中有体现着国的政治关系。不仅如此,书院在章程、学规中明确规定生徒必须尊崇封建专制统治的伦理纲常,如朱熹在《白鹿书院揭示》中明确提出:父子有亲。唐宋以来,中国古代的官方教育机构基本上都不开展学术研究,为科举储才是其主要职能。
书院教学与科举考试密切结合,考课是明清书院开展科举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很多书院还将考课写入学规之中,使其进一步制度化因此,我们认为,古代中国这种家国同构社会结构是书院的自治权很难得到扩大的主要原因。
八岁未入学之前,要求生徒读《性理字训》。[[9]]乾隆皇帝将书院山长的选聘权力交给各级地方官吏,形成了省会书院山长完全由各级地方官吏选聘的体制,并先后于乾隆元年(1736年)和乾隆三十年(1765年)两次强调严格山长聘任制度。
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朝廷赐书给白鹿洞书院,开朝廷赐书之先河。在他们看来,士人可以通过道问学的方式实现自身道德的提升,从而达到把握终极真理的境界。明代心学虽然是以程朱理学的对立学派出现的,但其代表人物却沿用了程朱理学家的研究与传播学术的方式——创建书院,并以书院作为研究与传播心学的基地。由于宋代理学家大多依靠书院来研究和传播其学术,因此他们的这种学术理想也在创办或者讲学于书院的过程中,转化为书院的办学理念。[[15]] 正是通过不懈的努力,中世纪欧洲的城市出现了诸多自治城市,这些城市有自己的法律、法庭和一定的行政自治权,以及表明自治地位的徽章。书院聘任山长的主要依据是道德修养境界和学术水平,即选聘经明行修,堪为多士模范者充任山长。
这样,书院的教学过程也在行政权力的掌控之中。北宋时期赐书、赐额是统治者控制书院的最常见方式,其目的是使书院的学术创新、教学活动等与官方的意识形态保持一致,从而削弱书院的自治权。
不仅如此,书院在章程、学规中明确规定生徒必须尊崇封建专制统治的伦理纲常,如朱熹在《白鹿书院揭示》中明确提出:父子有亲。为践履这一办学理念,理学家们基本上都将学术研究与传播作为其书院活动的主要内容。
清代岳麓书院招生仍掌握在地方行政长官手中,巡抚陈宏谋规定,岳麓书院定额正课五十名,附课二十名。[[12]]朱熹:《朱熹集》卷七十四《白鹿书院揭示》,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894页。
君臣虽亦是天理,然上义合。书院与中世纪大学几乎在同一时期,分别在东、西方的文化史、学术史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二者根植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之中,发展路径有着显著的区别,其中自治权的差异最为明显,因此,我们在比较书院和西方中世纪大学自治权时,需要结合不同的社会背景来进行分析,不能以肯定中世纪大学的自治权的视角,来评价书院的自治权,甚至否定中国古代书院的自治权。【注释】 [[1]]克拉克·克尔著,陈学飞等译:《大学的功用》,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6页。有的学者通过分析欧洲近代大学的学术自治的缘起与内涵,以此观照中国古代教育机构的自治权,进而认为中国古代书院是没有自治权的教育组织。
在此基础上,生徒可以看史读文,其次序是先读《通鉴》,次读韩文,次读离骚[5],然后开始学作时文。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不仅在其出生地福建先后创建了寒泉精舍、云谷书院、武夷精舍、同文书院和考亭书院等5所书院,而且还修复了白鹿洞、岳麓这两所闻名天下的书院,这些书院成为朱熹学术研究与传播的基地,其博大精深的学术体系基本是以书院为依托建构完成的。
在运用这种间接方式限制书院自治权的同时,皇权主导的官方力量直接参与书院的创建与修复,使书院自治权受制于行政权力。于是,国家在控制手段方面,不仅会运用暴力手段,还会像处理家庭关系一样,将道德调节视为国家控制的最有效手段,出现特有的伦理政治化和政治伦理化的特征。
程氏要求生徒自十五岁开始,用三、四年的时间来潜心学习,以掌握真正的为己之实学,不能抱有丝毫的功利目的。[[13]](陕西)《蓝田县志》卷九,胡元瑛:《玉山书院条规》,清光绪元年刊本。
在这些学术活动中,生徒可以平等参与学术讨论,不仅对学者的学术研究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而且生徒也能在参与中得到启发与影响,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学术研究与传播之路。皇权对书院的控制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而逐渐深入,其形式也由间接向直接转变。自治权是近代大学的主要特征和必要条件的论断[[1]],已经得到了学界的基本认可。满族贵族入主中原之后,虽然在文教方面加强了控制,但自康熙年间开始,学者们可以自由创建书院。
由于社团属于中世纪欧洲的一种法人,其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这意味着大学这种社团可以和其他社团一样享有自治权。随着商业的兴起和城市的崛起,以行会为主要特征的城市社会经济结构对旧有的社会结构产生了巨大冲击,原先高贵的教会、贵族、地主的地位急剧下降,城市商人成为新贵,他们都是自由人,财富成为决定其社会地位的主要因素。
大学通过与教会、世俗政权的争取自治权的斗争,获得了教皇和世俗政权以法律条文形式授予的自治权。一.古代书院的自治权 书院是一种官学系统之外的教育组织,它不依靠朝廷的正式诏令而建立,其主持者、管理者都没有纳入朝廷的官学教职之中。
而道问学的前提是更全面地诠释和理解儒家经典,将其作为提升自己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雍正四年(1726年),皇帝还就白鹿洞书院选聘山长之事发布上谕,专门提出了山长的选聘标准:若以一人教授,即能化导多人俱为端人正士,则此一人之才德即可膺辅弼之任,受封疆之寄而有余。
上一篇:今年春运,有我